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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5年3月2日臺北市政府人事處(105)北市人管字第105302347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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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6年6月11日臺北市政府人事處北市人壹字第09630461500號修正全文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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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8年3月30日臺北市政府(88)北市人壹字第8820296700號修正發布全文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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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81年1月17日臺北市政府(81)北市人壹字第001522號訂定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22-03-201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1 年 01 月 17 日
民國 105 年 03 月 02 日
中華民國105年3月2日臺北市政府人事處(105)北市人管字第105302347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