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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2年5月5日臺北市政府(92)府法三字第09202870400號令發布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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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1年5月6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091080185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1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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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0年10月9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90161299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1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26-0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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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90 年 10 月 09 日
民國 92 年 05 月 05 日
中華民國92年5月5日臺北市政府(92)府法三字第09202870400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