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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9年1月26日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99)北市訓二字第09930051600號函自一月二十一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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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6年10月29日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北市訓一字第09630561500號函修正發布第2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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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2年10月14日臺北市政府府訓三字第09204821600號函訂定全文15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30-02-200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2 年 10 月 14 日
民國 99 年 01 月 26 日
中華民國99年1月26日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99)北市訓二字第09930051600號函自一月二十一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