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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4年6月26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教終字第104364325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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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7年10月30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7)北市教社字第097397229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11點;並自98年2月1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社區大學評鑑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社區大學評鑑及獎勵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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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5年8月2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社字第095358825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1點;並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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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2年11月12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六字第092389174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8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5-08-2015
(廢) 臺北市社區大學評鑑及獎勵作業要點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2 年 11 月 12 日
民國 104 年 06 月 26 日
中華民國104年6月26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教終字第104364325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