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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6年12月21日臺北市政府(96)府授研一字第09634525500號函停止適用;並自97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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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3年2月4日臺北市政府(93)府研一字第093041586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5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26-04-201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3 年 02 月 04 日
民國 96 年 12 月 21 日
中華民國96年12月21日臺北市政府(96)府授研一字第09634525500號函停止適用;並自97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