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中華民國106年6月13日臺北市政府(106)府授人管字第10630618800號函修正第2、4點條文;並自函頒日生效
-
2. 中華民國100年9月29日臺北市政府(100)府授人一字第100308780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7點 (原名稱:臺北都會區捷運固定資產重置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新名稱:臺北市臺北都會區捷運固定資產重置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
-
1. 中華民國90年6月29日臺北市政府府人一字第90075559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8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5-01-200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0 年 06 月 29 日
民國 106 年 06 月 13 日
中華民國106年6月13日臺北市政府(106)府授人管字第10630618800號函修正第2、4點條文;並自函頒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