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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4年11月17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4)北市教工字第09438590300號函發布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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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89年6月26日臺北市政府(89)北市教八字第89241942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1點;並自89年7月1日起試辦9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5-01-201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9 年 06 月 26 日
民國 94 年 11 月 17 日
中華民國94年11月17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4)北市教工字第09438590300號函發布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