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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7年10月7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97)北市工品字第09731357601號令發布廢止;並自97年1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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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4年11月9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94)北市工一字第094314771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5點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暨所屬工程處落實公共工程三級品管制度及施工督導查核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及所屬工程處辦理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補充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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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1年12月17日臺北市政府(91)北市工一字第091333030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27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6-04-301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1 年 12 月 17 日
民國 97 年 10 月 07 日
中華民國97年10月7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97)北市工品字第09731357601號令發布廢止;並自97年1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