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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3年8月28日臺北市政府(103)府授財菸字第10334462700號函停止適用;並自103年10月1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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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0年12月28日臺北市政府(90)府財二字第090175256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7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3-04-2015
(廢) 臺北地下街便民服務站作業要點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0 年 12 月 28 日
民國 103 年 08 月 28 日
中華民國103年8月28日臺北市政府(103)府授財菸字第10334462700號函停止適用;並自103年10月1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