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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1年11月7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授消整字第10138301200號函修正全文1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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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1年6月15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授消整字第101342627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1點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因應爆裂物爆炸事故標準作業程序;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因應爆炸事故標準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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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3年4月15日臺北市政府(93)府消預字第093104206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4-03-2008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3 年 04 月 15 日
民國 101 年 11 月 07 日
中華民國101年11月7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授消整字第10138301200號函修正全文1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