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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6年1月4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6)北市教中字第10630322900號函修正第4、5點條文;刪除第8點條文;並自106年2月13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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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7年9月23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7)北市教中字第09738311300號函修正全文8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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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3年6月21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3)北市教二字第09334822701號函訂定發布全文8點;並自函頒日實施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5-04-201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3 年 06 月 21 日
民國 106 年 01 月 04 日
中華民國106年1月4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6)北市教中字第10630322900號函修正第4、5點條文;刪除第8點條文;並自106年2月13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