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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12年8月7日臺北市政府(112)府都建字第11261465811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12年9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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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2年5月2日臺北市政府(102)府都建字第10266336300號令修正發布第2~5點條文;並自102年5月22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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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5年8月22日臺北市政府府都建字第095651561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5點 (原名稱:「臺北市優良公寓大廈公共安全管理標章」申請作業原則;新名稱:臺北市優良公寓大廈公共安全管理標章申請作業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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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3年9月22日臺北市政府府工建字第093039042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5點;並自93年10月1日起實施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3-16-300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3 年 09 月 22 日
民國 112 年 08 月 07 日
中華民國112年8月7日臺北市政府(112)府都建字第11261465811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12年9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