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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4年7月14日臺北市政府(94)府人四字第09416037500號函發布自94年6月18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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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3年11月22日臺北市政府府人四字第09325510900號函修正發布第4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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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3年11月16日臺北市政府府人四字第093223194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1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1-02-202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3 年 11 月 16 日
民國 94 年 07 月 14 日
中華民國94年7月14日臺北市政府(94)府人四字第09416037500號函發布自94年6月18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