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中華民國97年2月27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醫護字第097313033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4點;並自即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產後護理機構收費標準表;新名稱:臺北市產後護理機構收費基準)
-
1. 中華民國95年1月3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95)北市衛醫護字第094394077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5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1-03-201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5 年 01 月 03 日
民國 97 年 02 月 27 日
中華民國97年2月27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醫護字第097313033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4點;並自即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產後護理機構收費標準表;新名稱:臺北市產後護理機構收費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