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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8年8月10日臺北市政府(98)府法三字第09835496100號令發布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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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5年9月6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095322578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7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20-0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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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95 年 09 月 06 日
民國 98 年 08 月 10 日
中華民國98年8月10日臺北市政府(98)府法三字第09835496100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