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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6年10月24日臺北市政府府授人一字第09607627800號函發布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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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5年10月13日臺北市政府府人一字第095057827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7點;並溯自95年3月8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5-01-200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5 年 10 月 13 日
民國 96 年 10 月 24 日
中華民國96年10月24日臺北市政府府授人一字第09607627800號函發布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