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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6年1月13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6)北市衛健字第10630915600號函自106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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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2年2月5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2)北市衛健字第10231010300號函修正全文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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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9年4月9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99)北市衛健字第09932711800號函修正第1、2、8點條文;並自99年4月10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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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7年10月1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健字第09737812500號函修正下達第2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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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7年6月30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健字第097344299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8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1-01-202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7 年 06 月 30 日
民國 106 年 01 月 13 日
中華民國106年1月13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6)北市衛健字第10630915600號函自106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