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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9年11月2日臺北市政府(109)府都新字第10970149371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10年2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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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7年10月15日臺北市政府府都新字第097310407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3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3-04-301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7 年 10 月 15 日
民國 109 年 11 月 02 日
中華民國109年11月2日臺北市政府(109)府都新字第10970149371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10年2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