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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8月17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北市教人字第104383271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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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8年7月31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8)北市教人字第09836480600號函訂定下達全文7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5-11-203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8 年 07 月 31 日
民國 104 年 08 月 17 日
中華民國104年8月17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北市教人字第104383271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