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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11年8月5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北市交運字第1113058548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7點;並自111年9月1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聯營公車營運服務評鑑執行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市區汽車客運業營運與服務評鑑執行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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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9年6月9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99)北市交運字第09936638000號令訂頒發布全文8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7-04-302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9 年 06 月 09 日
民國 111 年 08 月 05 日
中華民國111年8月5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北市交運字第1113058548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7點;並自111年9月1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聯營公車營運服務評鑑執行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市區汽車客運業營運與服務評鑑執行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