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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2年6月18日臺北市政府(102)府都新字第10230938500號公告廢止;並自102年6月18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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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9年7月1日臺北市政府(99)府都新字第09930834400號公告訂定全文13點;並自99年7月5日零時起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3-04-200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9 年 07 月 01 日
民國 102 年 06 月 18 日
中華民國102年6月18日臺北市政府(102)府都新字第10230938500號公告廢止;並自102年6月18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