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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8月13日臺北市政府(104)府人管字第104138758000號函、新北市政府新北府水河計字第1041450614號函會銜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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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0年7月22日臺北市政府(100)府人一字第10030637200號函、新北市政府北府水河計字第1000693912號函會銜訂定發布全文10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6-01-2030
(廢) 淡水河流域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0 年 07 月 22 日
民國 104 年 08 月 13 日
中華民國104年8月13日臺北市政府(104)府人管字第104138758000號函、新北市政府新北府水河計字第1041450614號函會銜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