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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2年5月30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0231561900號令修正發布;並溯自100年12月4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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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1年8月16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10132354700號令修正發布;並溯自100年12月4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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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日臺北市政府(100)府法三字第10034189800號令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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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3年8月4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09312728300號令訂定發布;並自94年1月1日起施行
法規資訊中央歷史沿革
民國 93 年 08 月 04 日
民國 102 年 05 月 30 日
中華民國102年5月30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0231561900號令修正發布;並溯自100年12月4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