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0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7)北市地政字第1076020383號函修正第5點條文;並自函頒日起施行
-
3. 中華民國102年8月16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2)北市地政字第102315285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並自函頒日起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廉政會報設置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廉政會報作業要點)
-
2. 中華民國101年2月4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1)北市地政字第101300380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8點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處廉政會報設置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廉政會報設置要點)
-
1. 中華民國99年11月12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99)北市地政字第09932753500號函訂定全文8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7-01-200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9 年 11 月 12 日
民國 107 年 11 月 20 日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0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7)北市地政字第1076020383號函修正第5點條文;並自函頒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