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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7日臺北市政府(106)府授秘文字第1067000657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函頒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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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1年9月19日臺北市政府府授秘文字第10131358700號函修正第4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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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7年11月19日臺北市政府(97)府授秘文字第09731119800號函訂定全文14點;自即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1-03-201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7 年 11 月 19 日
民國 106 年 12 月 27 日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7日臺北市政府(106)府授秘文字第1067000657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函頒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