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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7月31日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04)北市消人字第10435569701號函修正發布第3、11點條文;並溯自104年2月2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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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5日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01)北市消人字第10138004400號函訂定全文13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4-01-201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1 年 10 月 15 日
民國 104 年 07 月 31 日
中華民國104年7月31日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04)北市消人字第10435569701號函修正發布第3、11點條文;並溯自104年2月26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