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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5年5月11日臺北市政府(105)府產業商字第10534081300號令廢止;並自105年5月17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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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5日臺北市政府府產業商字第10236527400號令訂定全文4點;並自103年1月1日起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4-03-3020
(廢) 臺北市敏感性行業營業場所審查要點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2 年 11 月 15 日
民國 105 年 05 月 11 日
中華民國105年5月11日臺北市政府(105)府產業商字第10534081300號令廢止;並自105年5月17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