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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0日臺北市政府(104)府產業工字第10434428000號令廢止;並自105年6月3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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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3日臺北市政府府產業工字第103323041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1點;並自103年11月28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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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3年1月9日臺北市政府府產業工字第103304210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0點;並溯自103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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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2年12月6日臺北市政府府產業工字第1023358150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0點;並自102年12月12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4-04-301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2 年 12 月 06 日
民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0日臺北市政府(104)府產業工字第10434428000號令廢止;並自105年6月30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