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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12年8月14日臺北市政府府民宗字第112602116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5點條文、第4點條文之附表 (原名稱:臺北市孔廟4D劇院場地收費基準;新名稱:臺北市孔廟劇院場地收費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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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9年7月3日臺北市政府(109)府民宗字第1096019740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條文之附表;並自109年8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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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2年12月30日臺北市政府府民宗字第102337448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6點;並自103年1月20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2-04-301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2 年 12 月 30 日
民國 112 年 08 月 14 日
中華民國112年8月14日臺北市政府府民宗字第112602116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5點條文、第4點條文之附表
(原名稱:臺北市孔廟4D劇院場地收費基準;新名稱:臺北市孔廟劇院場地收費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