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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6年3月16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6)北市衛企字第10631075900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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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3年11月6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3)北市衛企字第103371537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8點;並自103年11月4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1-01-2035
(廢) 臺北市觀光醫療推動委員會作業要點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3 年 11 月 06 日
民國 106 年 03 月 16 日
中華民國106年3月16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6)北市衛企字第10631075900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