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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12年3月28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2)北市衛會字第1123106163號函自112年3月21日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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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6年7月3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6)北市衛會字第10635808200號函修正第2、5點條文;並自106年7月3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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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4年2月3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4)北市衛會字第104309412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1-01-203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4 年 02 月 03 日
民國 112 年 03 月 28 日
中華民國112年3月28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2)北市衛會字第1123106163號函自112年3月21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