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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2年7月4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2)北市教特字第102374029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5點 (原名稱: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兒)園特殊教育教具輔具流通原則;新名稱: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教具輔具流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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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0年7月29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0)北市教特字第100403714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5點 (原名稱:臺北市各級學校特殊教育教具輔具流通原則;新名稱: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兒)園特殊教育教具輔具流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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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5年8月9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5)北市教特字第09536056700號函修正發布第4~7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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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2年12月29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2)北市教五字第09240497600號函訂定全文8點;並自公佈後實施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5-10-201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2 年 12 月 29 日
民國 102 年 07 月 04 日
中華民國102年7月4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2)北市教特字第102374029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5點
(原名稱: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兒)園特殊教育教具輔具流通原則;新名稱: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教具輔具流通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