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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6年4月21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6)北市產業企字第10631820000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函頒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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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4年6月16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4)北市產業企字第104302350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8點;並溯自104年6月1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4-11-200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4 年 06 月 16 日
民國 106 年 04 月 21 日
中華民國106年4月21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6)北市產業企字第10631820000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函頒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