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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6年2月7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北市產業市字第10630211900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06年3月6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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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4年6月23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4)北市產業市字第1043124820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0點;並溯自104年1月1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4-08-301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06 月 23 日
民國 106 年 02 月 07 日
中華民國106年2月7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北市產業市字第10630211900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06年3月6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