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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6年10月20日臺北市商業處(106)北市商三字第10636431300號函廢止;並自106年10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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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4年6月29日臺北市商業處(104)北市商三字第104346354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8點;並自104年6月26日起實施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4-03-200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4 年 06 月 29 日
民國 106 年 10 月 20 日
中華民國106年10月20日臺北市商業處(106)北市商三字第10636431300號函廢止;並自106年10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