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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6年8月28日臺北市政府府教國字第10638375800號令修正發布第10、14點條文;並自106年7月18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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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4年8月28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北市教國字第10438629700號函訂定全文15點;並自即日起施行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5-07-203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4 年 08 月 28 日
民國 106 年 08 月 28 日
中華民國106年8月28日臺北市政府府教國字第10638375800號令修正發布第10、14點條文;並自106年7月18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