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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5年9月21日臺北市政府府都建字第10562060800號令修正發布第5點條文;並自105年10月1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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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9日臺北市政府(104)府都建字第10461705900號令修正發布第4、5點條文;並自105年1月18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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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4年8月3日臺北市政府(104)府都建字第104614102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6點;並自104年8月20日起生效,於本地區細部計畫發布實施時停止適用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3-15-301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08 月 03 日
民國 105 年 09 月 21 日
中華民國105年9月21日臺北市政府府都建字第10562060800號令修正發布第5點條文;並自105年10月1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