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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11年1月22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11)北市社障字第1113015279號令修正發布第4、5點條文;並自111年2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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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6年11月2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障字第10645616200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條文;並自107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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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1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障字第104496254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7點;並自105年1月1日生效 (原名稱:104年度臺北市身心障礙者津貼配合國民年金調整實施計畫;新名稱:臺北市身心障礙者津貼配合國民年金調整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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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4年6月23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北市社障字第104397528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點;並溯自104年1月1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8-05-301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06 月 23 日
民國 111 年 01 月 22 日
中華民國111年1月22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11)北市社障字第1113015279號令修正發布第4、5點條文;並自111年2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