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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1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婦幼字第10448827100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05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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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4年6月23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北市社婦幼字第1043890850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1點;並溯自104年1月1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8-08-301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06 月 23 日
民國 104 年 12 月 21 日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1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婦幼字第10448827100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05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