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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5年2月17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5)北市產業人字第105303454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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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4年6月18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4)北市產業人字第104318671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8點;並自104年6月18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4-02-201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4 年 06 月 18 日
民國 105 年 02 月 17 日
中華民國105年2月17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5)北市產業人字第105303454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