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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6年8月11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6)北市產業市字第1063157580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4、6點條文;並自106年9月4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公有零售市(商)場公共空間管理作業手冊;新名稱:臺北市公有零售市(商)場公共空間管理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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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4年6月23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4)北市產業市字第10431248307號令訂定發布全文7點;並溯自104年1月1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4-07-301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06 月 23 日
民國 106 年 08 月 11 日
中華民國106年8月11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6)北市產業市字第1063157580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4、6點條文;並自106年9月4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公有零售市(商)場公共空間管理作業手冊;新名稱:臺北市公有零售市(商)場公共空間管理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