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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8年12月2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8)北市地秘字第1086031220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函頒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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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6年11月17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6)北市地秘字第10633165600號函修正第6點條文;並自函頒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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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6年8月17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6)北市地秘字第10632057500號函修正第2、6、8點條文;並自函頒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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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5年8月10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5)北市地秘字第1053176460號函修正發布第2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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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5年2月5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5)北市地秘字第10530034200號函訂頒;自即日起實施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7-09-2038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5 年 02 月 05 日
民國 108 年 12 月 02 日
中華民國108年12月2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8)北市地秘字第1086031220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函頒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