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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5年10月5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5)北市產業人字第105333230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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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3年6月18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3)北市產業人字第103323436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8點;並自103年6月18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4-02-202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
民國 105 年 10 月 05 日
中華民國105年10月5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5)北市產業人字第105333230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