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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3日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奉首長核定停止適用;並同日下達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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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5年5月25日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05)北市消企字第105341589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6點;並自105年9月1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4-05-2011
(廢)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停車場收費基準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5 年 05 月 25 日
民國 113 年 10 月 23 日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3日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奉首長核定停止適用;並同日下達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