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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中華民國113年5月23日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北市環木焚人字第1133001877號函停止適用;並自113年5月23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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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中華民國111年6月23日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111)北市環木焚人字第1113002285號函修正第7、8點條文;並自函頒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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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中華民國107年10月18日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107)北市環木焚人字第1076002606號函修正第1~5、9、10、16、17、19、21、23點條文;並自函頒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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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華民國95年9月18日奉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首長核准修正下達修正第2點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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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民國95年1月27日奉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首長核准下達訂定全文23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2-02-203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5 年 01 月 27 日
        
    
            民國 113 年 05 月 23 日
        
    
        中華民國113年5月23日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北市環木焚人字第1133001877號函停止適用;並自113年5月23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