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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7年6月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002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23條;施行日期,由主管機關定之 中華民國107年12月5日行政院院臺護字第1070217128號令發布定自108年1月1日施行 中華民國111年8月24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10184307號公告第2條、第5條第1項、第6條第1項、第7條、第8條、第12條、第14條第2項、第3項、第4項、第15條第2項、第18條第3項、第4項、第5項、第19條第2項、第20條第3款、第5款、第22條所列屬「行政院」之權責事項,自111年8月27日起改由「數位發展部」管轄;第3條第7款、第8款、第4條第2項、第16條第1項、第6項、第17條第4項、第23條所列屬「行政院」之權責事項,自111年8月27日起仍由「行政院」管轄
法規資訊中央歷史沿革
行政管理類
民國 107 年 06 月 06 日
中華民國107年6月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002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23條;施行日期,由主管機關定之
中華民國107年12月5日行政院院臺護字第1070217128號令發布定自108年1月1日施行
中華民國111年8月24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10184307號公告第2條、第5條第1項、第6條第1項、第7條、第8條、第12條、第14條第2項、第3項、第4項、第15條第2項、第18條第3項、第4項、第5項、第19條第2項、第20條第3款、第5款、第22條所列屬「行政院」之權責事項,自111年8月27日起改由「數位發展部」管轄;第3條第7款、第8款、第4條第2項、第16條第1項、第6項、第17條第4項、第23條所列屬「行政院」之權責事項,自111年8月27日起仍由「行政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