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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12年9月7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北市地權字第1126021838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4點;並自112年9月1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處理違反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定統一裁罰基準;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處理違反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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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8年3月21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北市地權字第1086006676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5點;並自108年4月1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7-05-300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8 年 03 月 21 日
民國 112 年 09 月 07 日
中華民國112年9月7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北市地權字第1126021838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4點;並自112年9月1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處理違反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定統一裁罰基準;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處理違反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