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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8年6月30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88)北市交三字第8821161160號函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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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87年10月29日臺北市政府(87)府交三字第8708012100號函訂定全文6點;實施日期自87年11月1日起至88年6月30日止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7-05-203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7 年 10 月 29 日
民國 88 年 06 月 30 日
中華民國88年6月30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88)北市交三字第8821161160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