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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監察/院務
中華民國88年12月30日
中華民國108年8月21日監察院院台人字第1081630627號函修正發布第十點

修正內容

  • [修正]
  • 十、各級主管人員對於平時考核優良者,應予適當之培育歷練,使其勝任較高職務之工作。
      對於平時考核欠佳者,面談時應提醒檢討改善,並輔導鼓勵,使其能勝任職務。如有公
      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之情事者,應簽報予以資遣。
      聘用僱用人員平時考核欠佳,如有本院聘用僱用人員管理要點第三點第四款之情事者,
      應簽報解除聘用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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