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0.01.20 簽見 本案如認其屬地方制度法第28條所列舉之自治事項者,自得依上開規定制定自治條例以資規定,故主管機關為執行市議會審議總預算之附帶意見所擬制定之自治條例,其適法性似無疑義 2. 法務部 89.07.20 (89)法律決字第000258號函 檢送行政程序法各條文中『法規』之涵義彙整表